2024-11-28

人工智慧的法學新思維 中興大學舉辦《生成式AI倫理與法律挑戰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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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的法學新思維 中興大學舉辦《生成式AI倫理與法律挑戰座談會》

稿源: 中興大學法政學院/胡家銓

國立中興大學智慧永續新農業研究發展中心、台灣法學會憲法與政法委員會、中興大學法政學院於2024年11月23日共同舉辦之生成式AI倫理與法律挑戰」座談會,由法政學院院長林昱梅教授擔任主持人,邀請東海大學法律學系范姜真媺兼任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定基教授、世新大學法律學院翁逸泓教授、中興大學資訊工程學系范耀中副教授、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吳瑛珠助理教授與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李長曄助理教授擔任與談人。中興大學智慧永續新農業研究發展中心法制團隊成員蔡蕙芳教授與王敏銓教授亦出席參與,本次活動並有台中市政府新聞局官員、律師、研究單位與醫界人士報名參加。

法政學院林昱梅院長指出,生成式AI迅速發展,歐盟已於今年7月公布人工智慧法,我國雖有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但目前仍未有完善的法律框架。本次座談會期盼透過法律與資工學者,就人工智慧的法學觀點進行學術對話。

與談人范姜真媺教授指出,生成式AI可能影響財產權或工作權,例如以AI生成聲優的聲音,可能取代其工作。現今的大型語言模型,可能會造成少數語言無法公平利用。劉定基教則強調隱私與個資保護責任,不再只是落在生成式AI的開發者與使用者身上,有可能要思考資料保有者(資訊來源網站)的管理義務。資工系范耀中副教授指出,我國自行訓練的語言模型TAIDE正加緊腳步開發,以創造符合我國價值觀的生成式AI,該語言模型所獲取的資料都需要經過授權。王敏銓教授則認為可嘗試提出以「合理使用」來取代授權。

翁逸泓教授認為,生成式AI可能會發生偏離人類原先預期的風險,若是與人權、民主、法治等相關面向的偏離,就可能出現系統性風險。吳瑛珠助理教授提出AI應用於選才或與AI對話面試,可能因訓練資料偏差而產生歧視,應根據技術發展與社會需求,來確保AI的應用符合倫理與社會責任。李長曄助理教授則指出,生成式AI運用在各領域上,只有一般性的法規不足以因應,應在各應用領域的法制面上做加強。

本次座談會各專家提出精闢的觀點,互相激盪與思辯,有助於我國法制面儘速追上科技的發展,達到AI發展與法律的平衡!


圖說:《生成式AI倫理與法律挑戰座談會》活動海報

照片圖說:中興大學舉辦《生成式AI倫理與法律挑戰座談會》

轉貼興新聞:https://www2.nchu.edu.tw/news-detail/id/5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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